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5-17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
為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實現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目標,根據全省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就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你們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對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認識,切實提高工作主動性和自覺性
今年以來,特別是3月15日“封土行動”結束以來,我省PM10濃度不降反升,根據省環境攻堅辦和省廳近期督導暗訪情況,一些市縣對施工工地管控不力,部分企業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揚塵治理工作艱巨性、長期性、反復性的認識,堅持用黨的十九大精神武裝頭腦,切實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環境治理作為事關人民利益、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發展的大事來抓,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克服厭煩、厭戰情緒,切實增強做好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更加堅定的態度和務實的作風,把揚塵治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不斷提升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二、進一步落實揚塵污染治理標準,切實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揚塵治理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揚塵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細則》、《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等為依據,進一步加大揚塵治理工作力度,督促工程建設參建單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切實落實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嚴禁”。要加強重點區域的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特別是城市周邊區域、縣(鄉)小、遠、散施工現場的揚塵治理,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監管部門要監督檢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同時,要加強在基坑開挖、地基基礎施工、工程完工建筑垃圾清掃運輸等易產生揚塵的施工時段監管管理,指導項目做好揚塵治理。要嚴格落實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視頻監測監控、揚塵治理經費預算管理等制度,做到揚塵治理措施、制度、經費不落實堅決停工整改。要嚴格執行“封土令”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重染污天氣按要求采取限制生產、停工等措施。要切實把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結合起來,把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重要內容,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核結合起來,對現場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實行標準化考評一票否決。通過強有力的工作措施,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水平。
三、切實加強監督執法,提高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實效性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督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執法措施。要敢于碰硬、鐵面執法,敢于“唱黑臉”。對于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要堅決停工整改。對于整改仍不達標的項目,采取予以停工、列入黑名單、限制招投標、清出本地市場等措施。要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作用,對不符合揚塵治理要求的項目和負責人采取公開曝光的形式,讓不守規則的付出代價,保持揚塵治理高壓態勢,對拒不執行揚塵治理有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形成強有力的震懾,真正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
四、強化動態管理,及時上報信息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要要進一步提高對信息報送和建立動態臺賬的認識,安排專人負責揚塵治理信息上報和動態臺賬建立,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按照要求落實揚塵治理日報、周報、月報制度,并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真實。要按照可查、可考、可究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所有施工工地進行再排查,再建賬,做到三個明確:項目名稱明確、項目地址明確、項目責任主體明確。對已完工竣工霍無揚塵防治隱患的項目及時銷號,新建項目要及時填報,確保監管無盲區。
聯 系 人:秦青
聯系電話:0371-63613500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