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揚塵治理達標驗收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8-09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林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施工工地開工前必須做到“六個到位”、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六個百分之百”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省廳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編制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于2016年8月2日予以發布實施。現就依據《標準》,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停工整治、達標驗收和復工工地日常監管通知如下:
一、迅速組織宣貫。《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共分8章136條,包含總則,術語,基本規定,通用要求,施工降塵,消納場、垃圾填埋場,城區道路降塵,揚塵防治信息化。該《標準》既是施工現場各類人員在揚塵污染防治的工作準則,也是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工作依據。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培訓計劃,提供經費保障,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宣貫活動,讓企業相關管理人員熟練掌握揚塵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讓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相關管理人員熟知揚塵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讓社會公眾了解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新舉措;把《標準》納入“三級教育”內容,組織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人員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輪訓,確保準確理解、全面掌握。
二、嚴格達標驗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六個到位”作為項目開工條件審查的重要內容,對達到“六個到位”的施工工地要準入開工,未達到“六個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開工。所有在建的施工工地要按照《標準》進行揚塵污染防治,對達到《標準》的,監管部門應及時進行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準入開工或復工;未達到《標準》的一律停工整改,施工單位完成整改,通過監管部門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后,方可開工或復工。長期停工的施工工地要按照“誰所有、誰管理,誰建設、誰覆蓋,誰受益、誰負責”的要求,明確揚塵防治措施、負責人,做到場內干凈、整潔、無浮塵。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緊緊抓住三季度這一環境治理的較好時節,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寫相關檢查記錄,實行與監管手續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業務工作并行管理。對不按《標準》進行揚塵污染防治,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問題突出的責任主體、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政和經濟處罰。對監管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通報、約談、問責等制度,從嚴追究責任。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