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11-29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建辦廳電〔2016〕62號)要求,省廳決定結合全省建筑市場暨建筑施工現場使用墻體材料質量綜合檢查(以下簡稱綜合檢查),立即在全省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建辦廳電〔2016〕62號)要求,省廳決定結合全省建筑市場暨建筑施工現場使用墻體材料質量綜合檢查(以下簡稱綜合檢查),立即在全省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主要內容
(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成立安全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貫徹落實上級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完成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
(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在建工程項目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檢驗檢測、使用等單位是否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否依法落實安全責任。
(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四)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監理單位是否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
(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成立安全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貫徹落實上級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完成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
(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在建工程項目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檢驗檢測、使用等單位是否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否依法落實安全責任。
(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四)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監理單位是否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
(五)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和邊坡作業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
(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維修保養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安(拆)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許可證以及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按關規定足額配備。
(七)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以及混凝土澆筑工序、現場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
(八)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情況。施工現場外電防護、接零保護、配電箱和開關箱設置、照明系統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的要求。
(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高層建筑施工、外墻保溫施工、明火作業、現場消防設施配備、消防通道、工地臨時活動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的要求。
(十)揚塵污染整治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嚴格按照“六個百分之百”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和工地車輛出入口是否按規定安裝視頻監控裝置;拆除工程是否設置全封閉圍擋并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運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狀物料的運輸車輛是否采取密閉措施;是否制定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各項防塵措施。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施工企業食堂衛生、防疫、設施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炊事員是否辦理健康證;是否具有衛生許可證等。
(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維修保養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安(拆)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許可證以及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按關規定足額配備。
(七)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以及混凝土澆筑工序、現場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要求。
(八)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情況。施工現場外電防護、接零保護、配電箱和開關箱設置、照明系統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的要求。
(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高層建筑施工、外墻保溫施工、明火作業、現場消防設施配備、消防通道、工地臨時活動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關規定及標準規范的要求。
(十)揚塵污染整治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嚴格按照“六個百分之百”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和工地車輛出入口是否按規定安裝視頻監控裝置;拆除工程是否設置全封閉圍擋并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運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狀物料的運輸車輛是否采取密閉措施;是否制定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各項防塵措施。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施工企業食堂衛生、防疫、設施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炊事員是否辦理健康證;是否具有衛生許可證等。
二、其他要求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范圍、檢查時間、檢查工作安排、受檢工程項目等均按省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市場暨建筑施工現場使用墻體材料質量綜合檢查的通知》(豫建〔2016〕192號)執行,檢查人員按組別(見附件1)分別納入相應的綜合檢查組,對負責地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相關工作進行檢查。
(二)檢查組人員要認真填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用表(見附件2),全面收集整理項目情況,確保表格內容詳細、完整、準確,建設、監理、施工需分別在表二、三、四上方簽字確認,并注明時間。
(三)請各地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對綜合檢查工作進行再部署安排,通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迎檢工作,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整體水平提升。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范圍、檢查時間、檢查工作安排、受檢工程項目等均按省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市場暨建筑施工現場使用墻體材料質量綜合檢查的通知》(豫建〔2016〕192號)執行,檢查人員按組別(見附件1)分別納入相應的綜合檢查組,對負責地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相關工作進行檢查。
(二)檢查組人員要認真填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用表(見附件2),全面收集整理項目情況,確保表格內容詳細、完整、準確,建設、監理、施工需分別在表二、三、四上方簽字確認,并注明時間。
(三)請各地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對綜合檢查工作進行再部署安排,通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迎檢工作,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整體水平提升。